校内各单位、各部门: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4〕28号)文件精神以及学校2015-2016学年度校历,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就中秋节及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一、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安排中秋节:9月26日(星期六)、9月27日(星期日)放假,共2天。国庆节:10月1日—7日放假调休,共7天,10月10日(星期六)上班,10月11日(星期日)放假。二、有关要求放假期间,请各单位、各部门安排好各自工作,保证信息渠道畅通,遇突发事件,要按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。学校办公室、保卫处、学工处、基建处、图书馆、后勤处和网络管理中心等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与安全防范等工作,学校总值班按照已经公布的每月固定值班安排执行,有值班任务的单位请做好相关安排。学工处和院部要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,原则上不组织集体外出活动。特此通知。